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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2-4-19   编辑:路北文明网
 
路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
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工)委(各乡街志愿服务分会、区直各志愿服务队):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路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2年4月19日
 
 
 
 
 
路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
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2年4月19日)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的工作要求,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根据中央、省、市文明办的部署要求,区文明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倡导雷锋同志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的幸福观为重点,整合我区已经开展的“四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关爱贫困儿童)、五项志愿服务活动(文明风尚志愿服务活动、“送温暖 献爱心”助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城乡环境美化志愿服务活动、创建平安环境志愿服务活动、文化进社区(村)志愿服务活动)及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等志愿服务项目,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以下简称“三关爱活动”),以扎实有效的行动营造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浓厚氛围,为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打造经济强区、建设和谐路北、魅力路北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主题
     学习雷锋 奉献他人 提升自己
三、活动原则
1、党政主导与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相结合。坚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
2、突出重点,优先服务困难群体。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切合本地本单位具体情况的服务活动方案,采取不同服务形式,满足多样化的志愿服务需求,尤其应优先为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农民工、残疾人、贫困儿童提供志愿服务。
3、以就近结对、定向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根据实际需求,招募生活援助志愿者和专业志愿者,组成各类志愿服务小分队。采取就近结对、定向服务形式,开展关爱活动。
4、坚持力所能及原则。根据“三关爱”活动中具体服务活动的特点,因人制宜、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组织不同的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力所能及的日常服务和定期服务活动。
四、活动重点及分工
1、开展以“敬老、爱幼、帮助农民工、助残”为重点的助民利民的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
⑴以市委提出的开展向高淑珍志愿者群体学习活动为契机,继续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以社区为依托,以志愿服务站为纽带,继续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依托市民中心、村民中心建设平台,以生活救助、潜能开发、缺陷补偿为重点,面向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开展爱心陪护、亲情沟通、家政服务、信息咨询、医疗康复、心理疏导、残疾预防、各类专业技能培训、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各党(工)委(各乡街志愿服务分会、区直各志愿服务队),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文体局、区卫生局、区妇联、团区委、区残联
⑵在全年继续抓好日常结对帮扶的基础上,组织春节、元宵节、端午节、重阳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和“五一”、“十一”、“暑期”等重要节点的关爱农民工、关爱贫困儿童志愿服务活动。推广“爱心妈妈”和“代理妈妈”经验,面向贫困儿童团开展学习帮扶、心理辅导、困难援助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从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出发,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和各类专业志愿者作用,继续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各党(工)委(各乡街志愿服务分会、区直各志愿服务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区文体局、区卫生局、区工商联、区妇联、团区委
⑶组织开展“送温暖到农村”志愿服务活动。招募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农机家电维修、文艺特长等专业的志愿者,到农村开展农业科技咨询、医疗服务、维修服务和文艺演出等志愿服务活动,为农民群众送去各类信息,增强致富能力。
责任单位:区直各党(工)委(区直各志愿服务队)、果园乡党委(果园乡志愿服务分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文体局、区科技局、区科协、团区委、区残联、区妇联
2、开展以“践行文明礼仪、维护社会秩序、创建平安环境、走基层文化巡演”为重点的关爱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⑴开展文明风尚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宣传推广文明礼貌用语、文明行为、文明交通等常识的文明礼仪推广志愿服务,大力开展文明礼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广泛开展“告别陈规陋习、提升文明素养”志愿宣讲和主题实践活动,普及生活礼仪、职业礼仪、社交礼仪知识;在城市交通路口,开展“文明出行专项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纠正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导人们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交通习惯;在社区、公园、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开展“公共场所文明劝导”和“文明经营、诚信服务”志愿服务活动,培养文明礼让的生活秩序、规范诚信的经营秩序、整洁卫生的环境秩序;在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开展“窗口文明我先行”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服务单位员工带头遵守职业道德、带头履行服务规范,倡导勤俭节约,带头倡行文明风尚。
责任单位:各党(工)委(各乡街志愿服务分会、区直各志愿服务队)
⑵开展文化进社区(村)志愿服务活动。以“爱心传递,爱在社区(村)”为宗旨,大力实施社区(村)文化惠民工程。结合“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组织社区(村)内的文化人才、民间艺人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社区(村)群众文化大舞台”才艺展示活动;组织有书法、美术等艺术专长的干部群众,开展书画展览等,活跃社区(村)文化生活;利用社区(村)广场、文化活动中心等阵地,引导志愿者到社区(村)担任文化辅导员,组织群众学唱红色经典歌曲,广泛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深入挖掘学雷锋典型人物、中国好人、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的深刻内涵,组织文化志愿者创作、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用巡回展演的形式走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机关,教育引导干部群众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责任单位:区文体局(区文化志愿者服务队),各乡街党(工)委(各乡街志愿服务分会)
⑶开展创建平安环境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社会治安巡查和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组织平安志愿者队伍主动参加义务巡逻、矛盾调解、心理辅导、禁赌禁毒、防范违法犯罪行为等工作;组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开展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处置知识的普及宣传,帮助群众提高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援助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责任单位:各党(工)委(各乡街志愿服务分会、区直各志愿服务队),区公安局、区综治办、区安监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
3、开展以“普及生态文明理念 绿化美化净化生存环境”为重点的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
⑴开展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环保主题节日,组织开展有创意、有影响、有效应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节能减排、低碳生活与生态文明理念,激励和感染广大公众关注、支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参与我市“环保嘉年华”公益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教育局,各党(工)委(各乡街志愿服务分会、区直各志愿服务队)
⑵开展绿化、美化、净化身边环境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关爱自然、义务植树”主题,在全区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开展城乡环境美化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到背街小巷、社区楼院、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等部位,清除卫生死角,整治“脏乱差”现象,着力改变乱扔垃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不文明行为;组织中小学生及青年志愿者走上街头,深入到城市广场、街道社区、校园周边等地,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清除垃圾,清洗公益设施,促进城乡环境的改善;以“低碳生活、有你有我”为主题,组织志愿者积极投身“美化家园、争做先锋”活动,通过设立宣传牌、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等形式进行美化环境宣传。
责任单位:区爱卫办、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综合执法大队、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党(工)委(各乡街志愿服务分会、区直各志愿服务队)
4、开展以“献爱心 送温暖”为重点的“为奉献者奉献”志愿服务活动。
⑴开展大走访志愿服务活动。以“为奉献者奉献”为主题,组织志愿者开展先进人物、“学雷锋”典型人物大巡访活动,引导人们学习走进以”高淑珍志愿者群体”为代表的“学雷锋”典型人物、“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各类先进人物的生活,拍摄先进、书写感想,用典型的事迹激发干部群众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
责任单位:各党(工)委(各乡街志愿服务分会、区直各志愿服务队),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工商联
⑵开展公益微博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招募“手拉手”爱心援助志愿者,开设公益微博,宣传先进事迹,对有需要的先进典型开展结对志愿帮扶。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工商联,各党(工)委(各乡街志愿服务分会、区直各志愿服务队)
五、工作步骤
1、动员社会、积极捐助。4月起,全面宣传发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志愿服务实际需要,动员社会各界和企(事)业单位,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向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捐助。
2、摸清底数、建立档案。4月中旬-5月底,各党(工)委(各乡街志愿服务分会、区直各志愿服务队)、环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妇联、残联、工会、住建局、综合执法大队,要对本地环境保护情况,本地空巢老人、贫困儿童、残疾人、农民工的基本情况进行进一步摸底调查,摸清基本情况和具体需求,逐级、逐类建立活动需求档案。
3、组织队伍、加强培训。6月上旬,在市志愿者协会统一指导下,由区志愿者协会和协会各成员单位,分级分类指导各级志愿服务组织调整、组建相应的志愿服务队伍。各级志愿服务组织要组织好对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在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同时,根据服务内容进行必要的岗前技能培训。
4、制定规范、开展服务。6月中旬-2013年年初,由各级志愿服务组织根据各类服务需求和类别,制定不同的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以便于志愿服务质量监督和量化考核。在此基础上,及时开展各项扎实有效的志愿服务活动。
六、工作要求
1、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中央文明办已明确提出,将志愿服务工作以超过30%的权重比例纳入文明城市建设考核体系。各党(工)委、区直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区文明委已经部署的“志愿服务年”活动和本次“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一并纳入本单位督查督办的工作范畴和文明单位评选条件,列入对领导班子的政绩考核。
2、要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区文明委、区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坚持例会制度,及时调度、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党(工)委、区直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推动各相关单位、部门通力合作,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国家、省、市、区四级文明单位,要充分发挥文明示范引导作用,建立各项志愿服务队、设立志愿服务宣传牌、开设志愿服务大讲堂、结成志愿服务帮扶对子,组织推动本单位的志愿服务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务求实效。区志愿者协会、各乡街志愿服务分会、区直各志愿服务队等各级志愿服务组织要健全活动的表彰激励机制,加大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表彰力度。
3、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党(工)委、区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加大对志愿服务精神、志愿服务活动和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宣传推介。要通过编发简报,编发手机短信、组织志愿者感言征集活动、组织志愿服务研讨活动等形式,宣传志愿精神,培育志愿文化。要在全社会全面形成“学习雷锋 奉献他人 提升自已”、“人人争做志愿者、人人争做活雷锋”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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